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校政发〔2017〕86号)精神,请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各学院”)组织好毕业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成立研究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
组长:陈世军
副组长:李茹
成员:辛均庚、王继梁及培养学院研究生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
我校2017级教育硕士研究生。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校政发〔2017〕86号)精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助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思想品德、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主要用于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在教育收费制度下顺利完成学业。
(二)第二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类别及奖励标准
类别 |
评奖比例 |
奖励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实践教学 |
30% |
600元/人 |
学制2年, 只发放第2学年。 |
学位论文 |
30% |
600元/人 |
(三)第二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范围及条件详见《黔 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 法(修订)》(校政发〔2017〕86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其中,申报学位论文成绩奖励的学生必须盲审全票通过。
(四)实践教学成绩计算方法
实践教学成绩以教育实习成绩为准,以各学院认定上报的教育实习优秀为准。
(五)学位论文成绩计算方法
学位论文综合成绩=25%×指导教师评阅分值+25%×匿 名评阅平均分+50%×答辩成绩平均分。
四、优秀研究生评定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奖励用于奖励全面发展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优秀研究生,获奖者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
(二)优秀研究生奖励类别、评奖比例见下表:
类别 |
评奖比例 |
三好研究生 |
15%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研究生会成员的20% |
(三)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条件及方法详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校政发〔2017〕86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其中,申报三好研究生的学生必须盲审全票通过。
(四)三好研究生评定工作由各学院和研究生处综合评审;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评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五)同一学年度不得同时参评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项。
五、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精 神进行评选。
(二)研究生根据文件要求条件和自己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2、3),由各学院根据评奖比例和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全班民主评议的基础 上,推荐参评人选,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结果由研究生处负责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六、评选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者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1)。
(二)三好研究生申请者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毕后直接交到王继梁老师处。
(四)《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第二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推荐人员综合测评分数统计表》(见附件5),均由各培养学院负责填写。
(五)证明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学术科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特别突出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复印件须经培养学院盖章审核。
(六)其他证明材料。
七、材料报送
(一)上报时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材料于2019年6月8日上午11点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处培养科
(三)联系人:王继梁
(四)联系电话:18608540513
附件:
1.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
2.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第二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结果汇总表
5.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推荐人员综合测评分 数统计表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