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暑假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方案。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工作处(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暑假留校研究生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与各研究生二级学院协同做好暑假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陈世军
副组长:李茹
成员:辛均庚、王继梁、文迪义
二、留校学生审批
(一)申请条件
1.因个人学习、研究需要,确需留校的研究生。
2.因导师教学安排,需留校完成实验、调研等研究工作的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签订《安全教育确认与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
2.导师审核:导师须严格审查研究生留校申请、签署明确意见,注明研究生留校原因及留校住宿时间。
3.二级学院审批:各二级学院负责对研究生申请留校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并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职能部门复核、备案:研究生工作处(部)对二级学院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并填报《2019年度暑假留校研究生信息》,同时将《2019年度暑假留校研究生信息》报学生处备案。
三、留校学生管理
(一)临时班委
留校学生成立临时班委,设班长1人、副班长2人(男女各1人)、小组长10人(每个专业领域或方向各1人),协助辅导员、培养二级学院班主任、导师落实好暑假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住宿安排
在第三学生公寓(研究生宿舍)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对留校研究生住宿,只提供住宿房间和床位,不提供床上用品。
(三)日常管理及分工
导师、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工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
1.研究生工作处(部):负责暑假留校研究生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暑假值班安排,通过不定期深入学生公寓,了解留校研究生的生活、学习情况,帮助解决研究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做好留校研究生的审批和教育管理工作,为留校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指派专人(建议为班主任)负责研究生管理工作。
3.研究生导师:(1)按“谁同意,谁管理”的原则,导师要做好留校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2)做好暑假留校研究生学习安排和论文指导,关心研究生的思想动态,掌握研究生的去向,了解研究生的学业科研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情况,主动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3)开展暑假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偷盗、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留校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负责学习和住宿场所安全检查和学生的日常管理。
4.其他职能部门:总务处(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学生用餐,学生处负责宿舍管理;保卫处加强校园管理,为留校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四、留校学生纪律要求
(一)住宿纪律
1.作息时间:公寓每日晚11:00关闭大门,对晚归、不归学生,将参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各留校住宿寝室需指定临时寝室长,寝室长对本室成员负责,并在每日晚10:30前须到公寓值班员处登记本寝室成员返寝情况。
2.留宿规定:实行男女生分别集中安排临时住宿,留校研究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特别是异性人员。
3.纪律规范:留校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办法(试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及时归寝,自觉维护公寓秩序。
4.假期临时住宿水电供应实核实算,留校研究生在离寝时须到值班室办理离寝手续,打扫好寝室卫生,将自己物品搬回原住寝室,同时进行假期水电结算。
5.对不服从管理安排,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者,学校除按校纪严肃处理外,并终止假期留校申请。
(二)学习工作纪律
1.请假规定:留校期间要离校外出的,需向导师、班主任、辅导员请假,并在临时班委班长处备案。
2.纪律规范:留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实验室、基地等相关管理制度。
3.安全纪律:(1)保管好财产物品;(2)要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明火等;(3)不组织和参与外出郊游活动,不私自到正规游泳场馆之外的水域下水嬉戏和游泳;(4)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5)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邪教、校园贷以及各种诈骗活动。
五、工作进程安排
(一)7月10日前:完成留校学生审批工作,签订《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
(二)7月12日前:成立临时班委,召开留校学生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班会。
(三)7月13日前:安排完留校学生寝室;制订《研究生工作处(部)》暑期值班表。
(四)7月14日至8月19日期间:不定期深入学生公寓。
附件:
1.黔南民族民族师院2019年署期留校审批表
2.暑假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确认与安全责任承诺书
研究生工作处(部)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