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9  作者: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充分调动我校研究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院政发〔2017〕86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在读研究生2018—2019学年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现就奖励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条件

(一)本次科研成果奖励的范围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在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完成科研项目、竞赛获奖或获得授权的国家专利、参展原创作品等科研成果。

(二)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

(三)仅有稿件录用证明而未正式发表、出版等科研成果不在本次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励项目及额度

奖励项目及额度依照《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院政发〔2017〕86号,见附件1)予以确定。

三、奖励申报程序

由申报人自行申报,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下称各学院)初审,报研究生处复审,最后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

申报人对照学校奖励文件认真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申报表连同以下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所属二级学院:

1.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同时,必须提供中国知网等索引收录证明(索引收录证明需本人签字确认);

2.课题申请书原件(或立项文件)、结题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3.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其他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有科研成果原件的扫描件一份。

(二) 申报材料审核

各学院负责汇总本院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初审属实后,公示3天,如无异议,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申报人全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处复审。

四、奖励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需自行准备档案袋一个,袋内装申报材料,袋外须粘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4,申报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袋)。

(二)申报材料以各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同时须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和论文、课题或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553662188@qq.com。

(三)各学院须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十二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王继梁老师处。不在规定时间内或不按要求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在申报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奖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处培养科

(二)联系人:王继梁

(三)联系电话:18608540513

附件:

1.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

2.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

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材料目录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5月28日